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发布日期: 2021-10-25 14:34      来源: 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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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评估确定、年度审核、调整申报等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的指标测算、预算分配、调剂和年度清算考核工作。

      (四)负责辖区医疗保障领域参保扩面工作。

      (五)负责区属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推动区属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六)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医药机构和纳入医保范围内的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辖区内参保人员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核定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医疗救助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医药价格监测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受理区内医疗保障信访、举报、投诉等工作。

      (十一)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十二)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关于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当建立健全覆盖全区、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内设3个职能处室,下辖3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4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本级),共计1个单位。

      2.事业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共计3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四、《支出决算表》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9,087,712.55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12,572,163.30元,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2019年新成立单位,财务账套于2019年4月建立,收支为4-12月共计9个月的总数,由于新成立单位,业务项目为离休干部药费、2018年大病补充保险;2020年资金收支总数为全年数据,各类项目资金增加,业务项目为离休干部药费、2019年开办经费、2019年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清算费用、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医疗费、2019年度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

      二、收入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030,818.0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12,532,065.53元,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2019年新成立单位,财务账套于2019年4月建立,收入为4-12月共计9个月的收入总计,由于新成立单位,业务项目为离休干部药费、2018年大病补充保险;2020年资金收入总数为全年数据,各类项目资金增加,业务项目为离休干部药费、2019年开办经费、2019年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清算费用、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医疗费、2019年度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30,818.08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042,934.53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12,585,545.59元,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2019年新成立单位,财务账套于2019年4月建立,支出为4-12月共计9个月的支出总计,由于新成立单位,业务项目为离休干部药费、2018年大病补充保险;2020年资金支出总数为全年数据,各类项目资金增加,业务项目为离休干部药费、2019年开办经费、2019年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清算费用、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医疗费、2019年度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其中:基本支出4,787,510.08元,占16.48%;项目支出24,255,424.45元,占83.52%。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9,087,712.55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12,572,163.30元,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2019年新成立单位,财务账套于2019年4月建立,财政收支为4-12月共计9个月的总数,由于新成立单位,业务项目为离休干部药费、2018年大病补充保险;2020年财政收支总数为全年数据,各类项目资金增加,业务项目为离休干部药费、2019年开办经费、2019年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清算费用、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医疗费、2019年度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042,934.53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12,585,545.59元,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2019年新成立单位,财务账套于2019年4月建立,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4-12月共计9个月的总数,由于新成立单位,业务项目为离休干部药费、2018年大病补充保险;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为全年数据,各类项目资金增加,业务项目为离休干部药费、2019年开办经费、2019年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清算费用、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医疗费、2019年度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2,646.17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4,004,912.93元,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953,186.12元,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953,186.1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行政运行支出。

       “红十字事业”3,612,158.58元,包括“行政运行”3,612,158.58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行政运行支出。

       “临时救助”457,301.47元,包括“临时救助支出”457,301.47元,主要用于: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医疗费。

      2、“卫生健康支出”24,020,288.3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8,580,632.66元,其中:

       “医疗救助”2,443,886.74元,包括“城乡医疗救助”175,343.79元,主要用于: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医疗费,“其他医疗救助支出”2,268,542.95元,主要用于: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21,576,401.62元,包括“行政运行”21,576,401.62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4,787,510.0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2,106,088.35元,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2019年新成立单位,财务账套于2019年4月建立,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4-12月共计9个月的总数,由于新成立单位,业务项目为离休干部药费、2018年大病补充保险;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数为全年数据,各类项目资金增加,业务项目为离休干部药费、2019年开办经费、2019年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清算费用、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医疗费、2019年度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412,032.69元,其中“基本工资”792,81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津贴补贴”1,035,69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支出;“奖金”51,369.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奖励支出;“绩效工资”213,082.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6,718.1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143,268.0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9,085.1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6,292.3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1,198,381.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5,337.00元,主要用于:值班费、未休假补贴及援青人员补助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488.56元,其中“退休费”17,94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生活补助”7,238.56元,主要用于:援青干部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1,100.00元,主要用于:援青干部体检费用;“奖励金”210.00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费。

      3、“商品和服务支出”348,988.83元,其中“办公费”53,549.25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包杂志等支出;“手续费”510.00元,主要用于:银行账户各类管理费及手续费;“邮电费”13,868.98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信函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等支出;“差旅费”60,301.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行交通费等支出;“工会经费”35,56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福利费”25,859.6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133,46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880.00元,主要用于:饮用水、其他单位人员工作餐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00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出国 0 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310,355.58元,比2019年增加310,355.58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

    1.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 8 个,涉及金额 24255424.45 元。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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