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发布日期: 2021-11-04 16:57      来源: 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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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指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落实工作,掌握工作进度和相关数据,协助解决合作医疗实施中技术问题,及时向合作医疗委员会汇报工作,负责管理委员会日常的具体业务,负责管理医疗档案、审批、发放合作医疗补助金。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内设0个职能处室,无下辖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4.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46,700.11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07,226.19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并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10月-12月人员工资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发放。

    二、收入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1,974.65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07,226.19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并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10月-12月人员工资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发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974.65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6,700.11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02,500.73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并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10月-12月人员工资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发放。其中:基本支出146,700.11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46,700.11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07,226.19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并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10月-12月人员工资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6,700.11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02,500.73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并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10月-12月人员工资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发放。

    (二)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700.11元,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46,700.11元,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46,700.11元,主要用于:经办机构人员的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46,700.11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02,500.73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并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10月-12月人员工资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发放。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37,615.85元,其中“基本工资”22,86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8,787.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绩效工资”38,313.00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83.26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4,850.64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63.3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7.65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34,449.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682.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工作人员值、加班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9,084.26元,其中“办公费”2,584.26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差旅费”5,3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工会经费”1,2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提取的工会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00元,与2020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无需公开绩效自评结果的项目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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