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6 09:26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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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结合滨海新区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认真落实《关于印发2021年滨海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工作实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从日常管理入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抓好组织实施,为顺利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是强化部门职责。此项工作由党组成员局长黄汝军同志全面领导和组织,由办公室牵头落实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配备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到了人员明确、分工清晰,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全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推进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任务,并通过区政府公开网站及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分工,细化标准,明确责任,并定期分析督查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与之对接,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培训,详细讲解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内容,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

    四是狠抓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通知》,局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内容进行安排部署。积极督促各室及局属事业单位积极提供公开内容,并由办公室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单位基本信息、领导信息、联系电话、单位地址、传真等信息,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然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条例》的认识、理解上还不够深刻,把握还不够精准;工作人员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等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审批、公开等程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继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审批程序,经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提出,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统一进行公开,大力推进医疗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要强化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内容和标准,创新考核方式和程序,加强对考核结果的利用,督促落后各室及事业单位整改,提高工作绩效。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各室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和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对《条例》和相关政策规章、规定的理解深度,提高对法律的理解和驾驭能力,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行统一和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http://tjbh.gov.cn/channels/6323.html)及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ybj.tjbh.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东道1060号,邮编:300456,电话:022-65369902,电子邮箱:bhxqylbzj@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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