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6 14:05      来源: 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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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本部门信息,并按照区政府办要求更新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内设下属机构、行政执法、巡察整改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申请人均主动撤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4年滨海新区医保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信息公开台账,信息公开细分至各业务室和相关责任人安排专人管理、维护本局门户网站,力求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准确、及时和规范。

    (四)平台管理方面。持续加强门户网站管理,按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整合,适时更新工作动态、医保政策等内容,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及时处理答复。

    (五)监督保障方面。完善信息公开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审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各自的权限和责任,规范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严把信息质量。积极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开设网上课程组织全员学习信息公开的政策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不足,由兼职工作人员承担,对信息公开制度和操作程序的理解还不充分,对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把握不够。

    改进情况:针对问题根源,制定长效机制,通过系统化的培训,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升专职人员专业素养,熟知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提升公众满意度,促进政府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推动法治政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中,收到其它类2件,均为申请人主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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