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6 15:53      来源: 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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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办法》和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区医保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通知公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5年通过政府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28条。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医保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2025年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发文时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及时在公开平台发布公文。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定期对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梳理。实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发布的审核流程和责任。2025年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未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更新管理,按照要求定期在门户网站发布部门工作动态、行政执法信息、医保政策解读和国家、天津市医保部门重大安排部署等有关内容,及时回应群众咨询和关切,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区政府办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定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问题。全年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年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发布及时性不够。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部分信息未能第一时间发布。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政务公开意识不强,工作人员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工作要求。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认真研究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标,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努力做到精准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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