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21-09-10 15:37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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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文处理、会务办理、政务公开、工作督查、机要通信与保密、财务和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来信来访、建议提案、后勤管理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负责综合性党务、组织干部、人事教育、宣传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医药服务室。落实国家和天津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评估确定、年度审核、调整申报、协议签署和协议履行管理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的指标测算、预算分配、调剂和年度清算考核工作。负责医药价格监测和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和天津市医保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负责落实国家和天津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负责区属定点医药机构的药品、耗材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推动区属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三)医保监管室(待遇保障室)。承担国家和天津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等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的贯彻执行和宣传培训工作,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负责落实国家和天津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落实和完善新区居民大病补充保险政策,做好新区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工作。负责辖区医疗保障领域参保扩面工作。负责辖区内参保人员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核定工作。负责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负责落实国家、天津市和新区医疗救助政策,组织做好救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及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医药机构和纳入医保范围内的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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