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美丽滨城”关键之年。面对新发展阶段,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三届十三次全会和天津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国家、天津市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持续推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狠抓机关效能建设和人员素质提升,狠抓医保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党建对医保工作的引领力、统筹力
(一)坚持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承担好主责之责。要把党的领导作为我们的立身之本、履职之要,坚持把“第一常设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长期坚持,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百年历程中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之力、担当之力,把学习党史同解决群众医保急难困实际问题、推动医保改革工作发展结合起来,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疗保障利益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做好统战相关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与医保分中心、社区党建引领结对共建共促活动。承担好主责之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好、落实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更好地坚定主心骨、汇聚正能量、振奋精气神。
(二)坚持担当实干促发展。大力发扬“二次创业”的奋斗精神,营造“滨海人爱滨海、医保人爱医保”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苦干实干拼命干,练“事功”、善“事功”、显“事功”。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全年工作进行清单化管理、一体化推进。加强考核督导,牢固树立大抓落实、狠抓落实的鲜明导向。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努力营造“痛快办、马上办、尽早干”的良好风尚。
(三)坚持多措并举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抓好常态化学习培训,领导班子带头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建立“一人一课”长效机制,持续开展“走基层”调研服务,推动全体医保干部深刻领会医保政策、牢固掌握医保专业知识,熟悉运用医保管理方法,切实摸透医保基层情况。持续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切实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为民情怀、服务本领。坚持学干练相结合,让年轻干部在多岗位锻炼成长,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心中有理想、肩上有担当、身上有本领、脚下有定力的医保干部队伍。
(四)狠抓制度落实防范工作风险。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努力建设首善机关、效能机关和安全机关。梳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管理、经费使用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规避财务风险。抓好法治机关建设,做好民法典和医保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压紧压实保密工作责任,精心组织保密自查自纠工作。补齐档案管理短板,规范梳理归档建局以来的各类档案材料,推进档案标准化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六必须、十严禁”行为准则和廉洁风险防控5项制度。加强常态化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利器。
二、凝心聚力谋发展,全力攻坚医疗保障改革重点任务
(五)落地“民心工程”暖民心。全力落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待遇,报销比例在现行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惠民政策,制定任务目标、稳妥有序推进,确保医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于民。做好新市民参保、异地就医经办服务,推动各类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服务和待遇均等化。坚持“政府主导、区域统筹、财政补助、委托三方”运作模式,构建完善事业单位补充医疗补助与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衔接机制。
(六)深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依托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平台,推进京津冀三地住院、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机构范围,积极推动定点零售药店开通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服务。深入联网结算机构调查研究,开展异地就医医保协同发展课题研究,形成调研成果。广泛宣传异地就医简化备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扎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按照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协调成立区长护险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长护险工作的启动实施。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深入摸底调研,分批推进阶段性失能评定服务机构精准纳入。会同各医保分中心组织开展阶段性申请机构业务培训,优化办理流程,确保启动工作按时高效推进。联合卫生健康、民政部门研究确定长护险异议复评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异议复评。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政策解读和服务宣传,扩大社会知晓率,增强惠民效果,注重舆情风险防控,持续加强跟踪监测,为开展长护险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八)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深入贯彻国家、天津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等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协调推动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农村困难群体医保待遇落实落地,创新工作招法,制定有效措施,将困难群体纳入全民参保计划的重点人群,开展结对帮扶困难村困难群体参保工作“回头看”,确保应保尽保。发挥医保三重制度保障,推进落实大病保险政策持续向贫困人口倾斜。加强与民政部门工作协同,依托“救急难”系统、医保业务系统等信息化平台,扎实做好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推动医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九)推动试点社区康复医保支付落地见效。巩固2020年度工作成果,印发实施方案,精心协调准备,确保2021协议年度顺利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政策指导和机构服务,注重过程监测,跟踪指导试点工作进展,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建立多维评价体系,科学评价总结试点工作效果,发掘工作亮点,分享试点经验,努力为全市社区机构开展康复工作探索经验。
(十)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保质保量完成医保基金总额管理任务,推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期实现大港油田区域紧密型医联体医保总额打包付费;积极探索门诊特定疾病按人头付费;配合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改革工作。
(十一)支持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强化服务意识,为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精准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积极发挥医保政策对医养结合的支持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帮助养老机构补足短板,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三、提高医保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十二)持续推进“滨海通办”。深入落实“一制三化”改革制度,医保经办业务切实做到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的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五减”、“四办”的工作要求,营造“痛快办、马上办、尽早干”的良好风尚,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注入医保温度。
(十三)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根据人民群众所需,开展“医保政策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活动”。配合做好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重点加强参保扩面宣传工作,力争在12月31日前完成指标任务,确保应保尽保。
(十四)深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按要求做好新增管理、信息变更等工作。建立定点协议机构基础信息档案,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政策宣传员”制度,及时通过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发布政策信息。组织开展定点协议机构相关政策培训,提高其医保政策执行能力,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水平。
(十五)持久发力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国家局和市局的安排部署,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开展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2021年度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行动、飞行检查,综合利用行政检查、协议管理等手段,确保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健全完善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协调机制,持续推进与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保经办机构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队伍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医保监督工作,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市医保监督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业务指导,形成线索交换、信息互通的工作机制。用好智慧执法平台,及时归集执法检查信息。创新监管方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定期制定检查计划,健全随机抽查“两库”清单,公示检查结果,强化抽查结果运用。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医保监管工作。开展智能监管,采用函询、电话等形式预警提醒,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四、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十六)慎终如始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持续深化落实好“四个全力保障”,固化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加强与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驻区6家医保分中心协调联动,主动对接“三类机构”,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持续加强医药价格监测,维护医保药品、医用耗材的市场价格秩序。认真落实全民免费接种疫苗计划,贯彻好疫苗和接种费的医保支付政策,确保“应接尽接”。落实好核酸检测的医保支付政策,全力支持“应检尽检”,最大限度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021年4月14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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