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评估确定、年度审核、调整申报等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的指标测算、预算分配、调剂和年度清算考核工作。
(四)负责辖区医疗保障领域参保扩面工作。
(五)负责区属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推动区属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六)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医药机构和纳入医保范围内的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辖区内参保人员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核定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医疗救助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医药价格监测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受理区内医疗保障信访、举报、投诉等工作。
(十一)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十二)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内设 3 个职能室;下辖 1 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5856.24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5297.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856.24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5297.2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56.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的教育收费拨款 0 万元、其他事业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5856.24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5297.2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90.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539.88万元;公用支出50.46万元。
项目支出5265.9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滨海新区事业人员补充医疗保费及经纪服务费3215.9万元;2022年离休干部医疗费1600万元;2022年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医疗费400万元;档案室建设费用22万元;2022年第三方机构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服务费15万元;国家医保平台经办服务专项经费9万元;医保宣传册印刷费用4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2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1.55万元,包括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3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4.03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3.76万元、福利费4.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21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15.9万元。主要项目是:2021年滨海新区事业人员补充医疗保费及经纪服务费3215.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无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金额5265.9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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