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未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导致他人冒名就医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区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滨医保处字〔2022〕第1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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