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评估确定、年度审核、调整申报等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的指标测算、预算分配、调剂和年度清算考核工作。
(四)负责辖区医疗保障领域参保扩面工作。
(五)负责区属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推动区属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六)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医药机构和纳入医保范围内的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辖区内参保人员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核定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医疗救助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医药价格监测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受理区内医疗保障信访、举报、投诉等工作。
(十一)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十二)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关于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当建立健全覆盖全区、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部门本级内设 3 个职能处室。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6,977,073.54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847,325.13元,增长67.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2020年事业人员补充医疗保险保费及经纪服务费。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6,937,073.54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8,847,325.13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2020年事业人员补充医疗保险保费及经纪服务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937,073.54元,占100.00%。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6,937,073.54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8,847,325.13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2020年事业人员补充医疗保险保费及经纪服务费。其中:基本支出5,033,042.22元,占10.72%;项目支出41,904,031.32元,占89.28%。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6,977,073.54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847,325.13元,增长67.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2020年事业人员补充医疗保险保费及经纪服务费。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6,937,073.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8,847,325.13元,增长67.1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2020年事业人员补充医疗保险保费及经纪服务费。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37,073.5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46,937,073.54元,占100.00%。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937,073.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38%。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初预算为4,2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754561.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4.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主要用于人员增加基本支出、离休干部医疗费项目及因病支出困难家庭医疗救助项目。
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3,518,2512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3,518,2512元,主要用于2020年事业人员补充医疗保险保费及经纪服务费项目。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5,033,042.22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198,718.26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其中:人员经费4,602,592.2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430,45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00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0.00元,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430,450.00元,比2020年增加120,094.42元,增长38.7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人员增加。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87,79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882,51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2%。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已对 3 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 41904031.32 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1年度已自行组织开展 3 个项目绩效评价,涉及金额 41904031.32 元。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作为专业性名词各单位必须公开。除此之外,各单位可根据需要对说明中其他专业性较强名词进行解释。)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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