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指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落实工作,掌握工作进度和相关数据,协助解决合作医疗实施中技术问题,及时向合作医疗委员会汇报工作,负责管理委员会日常的具体业务,负责管理医疗档案、审批、发放合作医疗补助金。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内设0个职能处室,无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事业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共计1个单位。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864,610.33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605,067.56元,增长4,086.06%,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增加。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859,832.31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0,605,067.56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59,832.31元,占100.00%。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859,832.31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0,605,067.56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570,385.62元,占14.46%;项目支出9,289,446.69元,占85.54%。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864,610.33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605,067.56元,增长4,086.06%,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增加。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859,832.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0,605,067.56元,增长4,162.69%,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59,832.3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10,859,832.31元,占100.00%。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04,700.00元,支出决算为10,859,832.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36%。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969,588.82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969,588.82元,主要用于因病支出困难家庭医疗救助项目。
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7,764,844.45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7,764,844.45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费项目及因病支出困难家庭医疗救助项目。
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587,306.42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587,306.42元,主要用于因病支出困难家庭医疗救助项目。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04,700.00元,支出决算为1,538,092.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主要用于人员增加支出。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570,385.62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315,620.87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512,587.9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公用经费57,797.6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00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已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9,289,446.69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
联系方式:022-65369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