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福兴医院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 |
近日,区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福兴医院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福兴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超仪器适用范围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区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滨医保处字〔2023〕第1号),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12812.99元。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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