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医保局依法对天津滨海安琪妇产医院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滨海安琪妇产医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规范天津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滨海新区医保局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津滨医保不罚字〔2023〕第1号),退回医疗保障统筹基金2302.5元。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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