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滨海东江医院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公示 |
天津滨海新区东江医院有限公司存在挂床住院、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部分检查项目有费用上传但无检查报告并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超仪器适用范围开展治疗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3〕第0070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23760.48元。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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