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指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落实工作,掌握工作进度和相关数据,协助解决合作医疗实施中技术问题,及时向合作医疗委员会汇报工作,负责管理委员会日常的具体业务,负责管理医疗档案、审批、发放合作医疗补助金。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内设0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8,111,925.5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38,666.24元,增长30.5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增加,导致本年收入、支出总计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111,925.50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4,243,444.26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增加,导致本年收入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11,925.50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111,925.50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4,243,444.26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增加,导致本年支出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3,041,797.16元,占16.79%;
项目支出15,070,128.34元,占83.2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8,111,925.50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38,666.24元,增长30.5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增加,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111,925.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43,444.26元,增长30.6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增加,导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11,925.5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111,925.50元,占100.00%。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757,899.12元,支出决算为18,111,925.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65%。其中:
1.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57899.12元,支出决算为6136181.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安置和招聘新人员,导致本年基本支出增加。
2.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975744.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数额较大且不可控,各项费用均按照上报名单报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3,041,797.16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298,282.75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安置和招聘新人员,导致本年基本支出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2,929,626.2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12,170.8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和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0.00元,比2022年持平0.00元,持平0.00%。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6,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6,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66,2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66,2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已对6个区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5,113,664.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本部门2023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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