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泰达医院医保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 |
关于对天津市泰达医院医保违规行为
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
近日,区医保局依法对天津市泰达医院存在的医保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市泰达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区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滨医保处字〔2025〕第4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63079.08元。
2025年3月21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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